文/六福
《离婚》一度被老舍认为是最得意的作品,我想与其用尽心力总力图去设想创作,最能代表“北平味”的文学大有关系。所有人物和故事的背景,都围绕北平的地域开展,全书一共有多处直接出现了“北平”字眼。
开篇首次出现是张大哥看人“除了北平人都是乡下老”;接着是描写屋宅“自从女子剪发以后,北平的新房都有漏水的天性”;然后是老李从乡下接家眷来“为是到北平之后,好有一天的工夫布置一切”;后是张太太看着“这是北平!北平未见得比乡下‘好’,可是,一定比乡下‘高’。”,她在屋里说话也是“这句好像是问全北平呢,声音非常的高。”,后来料理家事,因为没有学着城里人的气势,怯了场,也想“一百个北平也比不上乡下!”
最后这句“一百个北平也比不上乡下!”应当是老舍的心声了,也是老舍的反讽的幽默,盖因他爱着北平,他也愿意写北平,但又要通过文字去剖析这个圈子的人与事,或者他心痛于此,但却不得不写,正如附录中他写道“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,因为生活安适平静,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,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: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。其实据我看呢,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‘装蒜’之一种。哭就大哭,笑就狂笑,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,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。唯其不敢真哭真笑,所以才含泪微笑;也许这是件很难做到与很难表现的事,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。”
小说的主线围绕财政所里的张大哥、老李、小赵等人物展开,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但却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,多大是儿女情长、生活风波中小人物的故事。正如老舍本人所解读,“《离婚》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: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。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,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;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,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。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。”。
张大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北平人,最具有北平人的气度,极会做人做事,善于协调关系,主职是在财政所当科员,主业却是为人做媒,十分爱与人打交道。
老李是全书的中心人物,是小说中的第一视角,小说从张大哥怂恿老李接来家眷开始着笔。老李是山西人,因为读了书上了学,来了北平谋生,本职也是财政所里的小科员。老李追求解脱和“浪漫”的思想,与其他人沉浸在圈子里生活格格不入,但他也是全书中最真实的一人,最后老李举家离开了北平,回到了乡下,也印证了老舍对北平的寄语。
老舍写老李这个人物的时候,可以说颇费了些笔墨。写老李幼年是刻苦读书找出路,“‘学生’,人们不提他的名字,对他表示着敬意。十四五岁进城去读书,自觉的是‘学生’了,家族,甚至全国全世界的光荣,都在他的书本上;多识一个字便离家庭的人们更远一些,可是和世界接近一点。”。
写他当了科员,在极小的人际圈子里勾心斗角,“而老李是完全被‘科员’给拿住,好像在笼里住惯的小鸟,打开笼门也不敢往出飞;硬不去两天试试,散了就散了,没关系!在他心的深处,他似乎很怕变成张大哥第二——‘科员’了一辈子,以至于对自己的事都一点也不敢豪横,正像住惯了笼子的鸟,遇到危险便闭目受死,连叫一声也不敢;平日的歌叫只为讨人们的欢心。”。
老李的一生虽然不大开心,企图追求浪漫而单恋上了租房屋里的丈夫离家出走的马太太,但最终因为马先生回家与马太太又和好而告终。一生也是唯唯诺诺的人,但也曾鼓起勇气帮张大哥救出了儿子张天真,帮助赵二护住了张大哥一家儿女,这就是他的功德,完成这一切之后,他又看穿了这牢笼一样的生活圈,最后放弃“科员”,带着老婆孩子又默默回了乡下。
小赵可以说是一个混的风生水起的地痞流氓,本职也是财政所的科员,其为人是“第一没有任何宗教信仰,第二没有道德观念,第三不信什么主义,第四不承认人应有良心,第五不向任何人负任何责任,按说他可以完全无忧无虑,而一人有钱,天下太平了。”,这狭小圈子里的风浪,可以说多半有小赵的参与和搅浑的,这样一个人物,在那个混乱的年代,当成眼目却是很有用,张大哥的旧派、老李的固执都体现在与小赵的周旋上。
读到小赵意图诱骗张大哥的女儿秀真的时候,真是让人不忍继续读下去,对比之下,老李对浪漫的追求,是那样的崇高“‘他’心中那点浪漫——就会通身都发笑,或是心中蓄满了泪而轻轻的流出,一滴一滴的滴在那朵花的瓣上。到了这种境界,他才能觉到生命,才能哭能笑,才会反抗,才会努力去作爱作的事。”,这就是这本书里最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情感了。